一、「多體系國家」理論之創立,應用,及其學術暨政策影響
二、社會科學基本理論,方法論,及政治科學之貢獻
三、行為及政策科學在行政實務上之運用及其影響
前 言
魏鏞,為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少數國際知名之行為及社會科學家暨政治科學學者。出國前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外交系,接受嚴格之政治學、外交學及國際關係學及法學訓練,大學畢業前即考取高等檢定考試外交官新聞官,畢業後考取外交官領事官入外交部短期服務後即獲獎學金赴美國奧立崗大學政治系攻讀。1963年獲得碩士學位,1967年獲得政治學博士後在美國多所大學執教。
魏鏞在美國執教後迅速嶄露頭角,1968年傳記即進入美國科學名人錄(行為及社會科學部份);1972年當選「美國傑出教育家」;1973年當選為美國國際關係學會比較及科際研究組織理事會理事;1974年經嚴格甄選提名膺選為「史丹福胡佛研究所國家研究員」;1977年獲艾森豪獎;1985年「獲北美華人學術聯誼會傑出成就獎」;1989年至1993年當選為中國政治學會理事長;1999年至2000年膺選為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傑出客座研究員及哈佛大學費正清東亞研究中心傑出訪問學者。
魏鏞教授為國內及國際學術界極少數華裔學者在社會科學及政治學領域中從事原創性研究,並不斷有新觀念及理論推出之學者。渠不少論文均為SSCI之期刊發表。多年前所提出之「多體系國家」理論及近年來提出之「聯鎖社群」及「民族內國協」模式不但廣受重視及學術引述,且已對台海兩岸之政策思維產生具體影響。
除原創性之學術貢獻外,魏氏運用學術訓練,推動中華民國政府之行政革新亦有具體績效,尤其在建立行政資訊體系,創建施政反應調查制度,推動為民服務工作,建立非經濟性計畫模式,及建立政府出版品管理及銷售體系方面,有卓著之貢獻,並先後獲得行政院服務獎章及研考一等獎章。
以下謹分別就「多體系國家理論之創立與應用」、「社會科學之理論暨方法論之研究及貢獻」及「行為及政策科學在行政實務上之運用及其影響」三方面提要縷述魏鏞教授之貢獻如下:
「多體系國家」(Multi-System Nations)理論為魏鏞教授在1970年代後期所推出之原創性社會科學理論。經過廿餘年之演變,此理論不僅成為學術界討論分裂國家問題常被提及之理論,而且尚成為台灣兩岸界定雙方關係之理論基礎,茲將此項理論發展及應用情形列述如下:
1974年,於Asian Forum期刊中刊出有關中國政治體系之分裂與統一過程之論文,首次提出「多體系國家」之觀念。
1975年,獲得美國人文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Humanities)獎助,集合十六位美國政治學、人類學、社會學,及國際關係著名學者,在國際關係學會(ISA)之內舉辦舉行有關「政治分割,移民,少數民族,及非國家民族」之研討會,從多科際之角度深入探討分裂國家之問題,其結論獲得國際學術界廣受重視。
1976年,在ISA年會發表「台海兩岸關係評估及展望」之英文論文。
1977年,發表「分裂國家之國際法人地位」論文,提出分開統一與承認問題之概念,主張讓分裂國家每一部份均取得國際法人地位。
1979年,中美斷交,魏鏞奉派為我國代表,與美方代表談判。1980年10月,應韓國國土統一院之邀赴漢城發表論文,再度具體闡明「多體系國家」之觀念,主張在「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前提,容許分裂國家不同部份均取得國際法人地位。此理論迅速引起國內外廣泛注意。行政院孫運璿院長在院會指示外交部會同新聞局、研考會就我國之國際法人地位加以研究。
1981年6月,魏鏞奉行政院指示,協調喬治城大學及馬里蘭大學法學院舉行「多體系國家與國際法」之研討會,會議結論簽呈孫院長後分送有關政府首長及機關參考。其後孫院長生病離職,推動動力暫緩;惟魏鏞仍在國際學術期刊及學會發表一系列相關之論文。
1988年,魏鏞繼多體系理論之後,繼續提出「雙重承認」之理論與建議,引起廣泛討論;隨後參與「國家統一綱領」之擬議,此項綱領肯定一個中國原則,並指出「在互惠中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基本上接納了「多體系國家」之觀念。
1993年3月16日,行政院連戰院長在立法院答覆立委質詢時公開表示:可以接受「雙重承認」作為政府之政策;而外交部部長錢復在1993年4月7日於立法院外交委員會答覆立委質詢時也表示同意「一個中國,兩個國際法人」之看法。至此中華民國政府可謂已正式公開接受了「多體系國家」之概念。
1994年7月,行政院陸委會,發佈「台海兩岸關係說明書」,其中明確指明「中華民國政府同時也主張在兩岸分治的歷史和政治觀念下,雙方應充分體認各自享有統治權以及在國際間為併存之兩個國際法人的事實」,「多體系國家」成為中華民國對外政策之理論基礎,乃告完全確立。
在國際社會方面,美國、韓國、德國,等多國學者均曾引述及支持多體系國家之理論,魏鏞有關多體系國家之論文,並被美國著名國際法教科書指定為參考讀物。
在中國大陸方面,官方雖未曾公開反應,但大陸學者私下表示,「一國兩制」之研擬,曾經參考魏鏞「多體系國家」之概念。而大陸之留美學人鄭海麟博士更公開對多體系國家加以讚揚,認為「『多體系國家』與『一國兩制』兩個概念,都是最有智慧的中國人提出的極富原創性的觀念。」,與大陸關係密切之「中國評論」亦刊出魏鏞所著有關多體系國家與一國兩制比較之論文,可見此觀念在中國大陸未來仍有發展及運用之空間。
2000年9月,美國著名律師公會出版之「國際法學家(International Lawyer)」季刊,經過嚴格之審查,刊出魏氏有關多體系國家之承認問題之論文,至此,「多體系國家」理論及成為國際法學界重要文獻及律師界參考之對象。
影響性:「多體系國家」理論及相關之「聯鎖社群」暨「民族內國協」之觀念:
(1) |
對分裂國家各項問題之研討,已在國內及國際學術界產生廣泛之影響。 |
(2) | 對我國大陸政策,尤其是「國統綱領」及「兩岸關係白皮書」之制定,有重大而直接之影響。 |
(3) | 韓國學者(包括前韓國大總統輔助官在內)金學俊公開為文承認「多體系國家」概念對兩韓互動模式,有相當程度之影響。 |
(4) |
對中國大陸「一國兩制」概念之形成,有間接影響。 |
(5) | 對我國政府及外交官,說明我國之國際法人地位,有正面之效益。 |
改革性:
(1) | 突破分裂國家「統一」與「承認」問題之糾葛,容許一個國家之內兩個制度之並存,創造和平共存及和平統一之空間。 |
(2) | 為分裂國家不被承認部份爭取國際法下之權利,保障了不被承認部份人民之權益。(請參考「國際法學家(International Lawyer)」論文) |
創造性:
(1) | 在「分裂國家」等既有概念之外,創造了「多體系國家」,「聯鎖社群」,「民族內國協」,「中華共同體」諸新觀念,在國際學術界突顯了魏氏學術創新之實力。 |
(2) | 在國際法學界,提出了「政治實體」的新觀念,提供了未來國際法學界思考及創新的空間。 |
魏氏在國際社會科學界,尤其是國際政學界,為不斷推陳出新,創造新觀念及新思維之學人,其貢獻已廣受肯定,茲分列敘述如下:
(1) | 魏鏞於1971年,即在著名之美國東北政治學會期刊Polity(SSCI期刊)上發表有Wallace vote之論文。 |
(2) | 同年,膺王雲五、劉季洪,及羅志淵先生之命,撰寫「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之長序,其後並抽印成單行本,迄今為社會科學導論之基本教材及參考書。 |
(3) | 魏鏞受極嚴謹之經驗性社會科學及數量化分析之訓練,其有關政治文化,現代化,人才引用,民主化諸論文,均有其特出之見解,故能於一九七二年開始即發表於SSCI期刊之政治學及國際關係刊物(disciplinary journals)如Polity, Journal of Politics,而非僅發表於區域性刊物(area studies)。 |
(4) | 魏鏞在擔任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副主任時,曾經努力使該中心所發行之Issues and Studies期刊進入著名之國際政治學會(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 IPSA)所出版之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cience Abstracts期刊。 |
影響性:
魏鏞之著作,廣為國內外學者所參考引述,且因其在實際政治中扮演之角色,對相關政策性問題之擬議,也產生具體影響。
改革性:
魏氏有關現代化,民主化,人才引用,及兩岸關係之著作,已對現實政治之改革,產生了具體之影響。
創造性:
魏氏有關現代化「分配性模式」(Allocative
Model),政治文化「中程理論」分析模式,人才引用中之「植根模式」及「乳牛模式」,以及民主政治之「心理治療模式」,均發人所未發,而有特殊之創見。
魏氏在其學術研究生涯,最特殊之經驗乃在渠能將其行為科學,社會科學,及政策科學之特殊見解及訓練,在渠擔任行政院研考會主委十二年間,運用到制度之建立及發揮之上,茲分述如下:
一、 | 運用政策科學,社會科學,及行為科學之觀念,建立以客觀知識為基礎之政策研究體系,並將政策研究推廣到非經濟之社會政治層面。 |
二、 | 建立中長程及非經濟性規劃體系,運用數量化分析模式及行為分析法,創造「非經濟性規劃」之觀念,並化為「行政計畫」之制度,全面推廣落實。 |
三、 | 運用系統分析及行為分析之模式,建立為民服務之理論基礎,並進而化為具體之推動及評估模式,落實為民服務工作。 |
四、 | 建立轉型期式社會民意結構之理論模式;並以此為基礎,引進民意調查技術,建立行政院施政反應調查制度,成為政府測度施政績效之依據。 |
五、 | 引進通訊理論及電腦資訊處理技術,創造「行政資訊」觀念,逐步建立行政院六大資訊體系,大量減少人力,提昇行政績效。 |
六、 | 引進美、日政府出版品管理制度,參考我國國情,建立政府出版品管理制度。 |
影響性:
(1) | 無論行政研究,非經濟性規劃,行政資訊體系,為民服務體系,及政府出版品體系之建立,均對政府決策之合理化及政府效率之提高產生莫大影響。 |
(2) | 我國政治近年來變動甚鉅,而政府運作如常,魏氏致力樹立之健全有效之研考制度實有莫大之貢獻,亦為無名之英雄。 |
改革性:
(1) | 所有上述各項革新之推動,均經甚大的困難,突破各項瓶頸而達成。若非魏氏擔任主委十二年恐不易達成。 |
(2) | 我國近二十餘年之經濟發展,行政部門之貢獻不可抹煞,而行政院研考會不僅培養眾多人才,而且還對大陸委員會及國營事業提供人才,此為公認之事。 |
創造性:
(1) | 行政院研考會所作之創造性努力,多年來已為國際間所認識。南韓及美國,及中南美洲均曾派人來參訪,並表示吾人所作努力,許多地方均佔領先地位。 |
(2) | 中國大陸建立人事制度,創立國家行政學院,推動機構改革,均曾借助台灣經驗。 |
(3) | 行政資訊體系之建立,間接促進了我國資訊工業之發展。 |
(4) | 非經濟性計畫制度之建立,對節省經費及發揮社會、政治、文化,及行政部門建設之績效,有突破性之貢獻。 |